缺铁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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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6/6 18:37:00

每个人都会遭遇生老病死

面对重疾一夜致贫的威胁

工会为咱职工添了一份保障

为了缓解职工因患重疾

带来的经济负担

北京市总工会推出了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职工患有30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多类时

就可以领取互助金!

参保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都可以申请参加,但需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参加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缴费标准

会费40元/份,保障期一年,最多可参加4份。

保障待遇

■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30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者多类时,不享受领取重大疾病的互助金待遇;

■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后6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30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者多类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元(每份),本期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在本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上述30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类或者多类时,可以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00元(每份),本期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终止;确诊为原位癌的,给予慰问金元(每份);

■参加本活动前已患有本活动规定的一类或多类重大疾病的会员,对既往疾病不再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待遇;

■对参加本活动并按照规定领取互助金的会员,互助保障期满后再次续保时,对既往疾病不再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待遇。

30类重大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原发性恶性肿瘤(类)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重要器官移植

■白血病

■颅内原发肿瘤手术

■严重烧、烫伤

■截瘫

■肢体缺失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双目失明

■语言能力丧失

■重症帕金森病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心脏瓣膜移植术

■系统性红斑狼疮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严重重症肌无力

■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脑中风后遗症

■严重脑损伤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

互助金申领手续

会员自首次确诊患有30类重大疾病之日起,应在10日内告知办事处以便进行调查。会员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领互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互助金申请书》,完整的事件经过书面说明、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员本人的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复印件(或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案首页,入院、出院记录(医院病案室专用章),以及需要由会员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手术证明及病历调查委托书等;

■其他必要文件或证明。

注意:会员自疾病确诊之日起,两年内不向办事处提交互助金申领手续的,视同为放弃申请互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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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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