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从“抑制”到“遏制”无需廉价欢呼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有专家认为,与以往相比,本次会议明确提出的是“遏制”,力度明显重于“抑制”,更狠于“稳定”。可以预见,明年二套房贷等*策将收紧,房价下跌可能性加大。无可否认,从“抑制”到“遏制”的用词改变,显示出部分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已经引起中央的担忧。但是,要求被“遏制”的也仅是“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而已,对于“投资投机性购房”使用的依然是“抑制”。更何况,仅从少数表述用词来自以为是地分析问题,不说太过迂腐,至少也有点无聊。与某些专家惊呼“短短几天,国务院对过快上涨房价的态度上了一个新台阶”的过度阐释相比,公众倒是显得普遍比较理性,即便只是“假装欢呼”的也非常之少。此番住房*策新的表述中,在投机性购房之外,将投资性购房亦列入“抑制”之列,应该算是一个新的变化;可惜的是,“继续支持”的改善型住房消费与投资性购房甚至投机性购房之间并不存在一个清晰的边界。如果无法准确界定这几种住房消费形式,特别是何谓“改善型住房消费”,那么住房消费*策上的“有保有压”,就完全有可能陷于混乱和失控。随着房价越长越高,寄生在房地产市场的利益群体也越来越多,地方财*、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保险公司纷纷深陷其中,而它们任何一个都严重关系到“国计民生”与“金融安全”,这也是房价始终无法被有效“抑制”的重要原因。在房地产市场上的附着利益,越来越厚实越来越重大,无论“抑制”还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首先在*策制定上就难免投鼠忌器。因为过快上涨固然为*策制定者所不愿意看到,但急剧下降却是更不愿意被看到的。要想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必须首先在剥离附着利益上发力,否则就难免重蹈“国六条”、“国八条”的失败覆辙。中央住房*策用词从“抑制”到“遏制”,当然为公众所乐见,但真的不需要拿放大镜做过度阐释,更不需要咬文嚼字地廉价欢呼。看具体措施的跟进和房价统计数据,要远比看*策表达用词,更为真实也更为理性。 湖南常德 舒圣祥